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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廠用抗燃油自燃點測定方法发表时间:2018-10-24 15:32 1、範圍 ? ? ?本标准规定了抗燃油自燃点的测试方法。 ? ? ?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电厂用抗燃油的自燃点。 2、引用標准 ? ? ?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件。在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,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**版本的可能性。 ? ? ? DL/T 571-1995 电厂用抗燃油验收、运行监督及维护管理导则。 3、方法概述 ? ? ? 用注射器将0.05mL的待测试样快速注入加热到一定温度的200mL开口耐热锥型烧瓶内,当试样在烧瓶里燃烧产生火焰时,表明试样发生了自燃。若在5min内无火焰产生,则认为在该温度下试样内有发生自燃。发生上述自燃现象时的最低温度,确定为被测试样的自燃点。 4、操作步驟 a 加热 將加熱爐升溫到預定溫度(大多數磷酸酯抗燃油的自燃點在500℃以上),且穩定10min左右。 b 样品注入 用注射器將0.05mL試樣注入錐型燒瓶底部,應避免樣品飛濺到四周瓶壁上,並迅速拿開注射器,開始計時。 c 确定自燃点 1、借助加熱爐上方的反光鏡觀察樣品在燒瓶內的燃燒情況,如果在5min內未觀察到火焰,停止計時。 2、如果在5min內觀察到火焰産生,則表明試樣在該溫度下發生了自然現象,停止計時。 3、用電吹風將燒瓶內被汙染的氣體徹底吹出,如果瓶內留有參余樣品,應徹底清洗或更換幹淨的燒瓶。 4、在以下每個試驗溫度下重複步驟1至3。 5、每次將溫度降低10℃進行試驗,至觀察不到自燃點現象産生爲止。 6、每次講溫度升高10℃進行試驗,直到楊平發生自燃點爲止,記錄該溫度(t1)。 7、將t1降低約5℃(t2)進行試驗,如果不發生自燃,則再降低約2℃(t3)試驗,若自燃,則t3確定爲樣品的自燃點,否則t2確定爲自燃點。 8、若t2下未發生自燃,將溫度升高2℃(t4),如果在t4下發生燃點,則t4確定爲樣品的自燃點,否則t1爲自燃點。 9、**一次確定自燃點的試驗應重複進行兩次,並記錄當時的大氣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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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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